核心提示:台湾地区修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2016-11-16更新)-指导书,食品安全,食品,业者,消毒液,目的,增订,车间,台湾地区,洗手,修订,条文,管理法,消毒,卫生管理,职责,批准,卫生,添加物
2016年11月1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委员吴焜裕、陈曼丽、余宛如等48人,提案修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订内容包括:1.增列《消费者保护》为本法的立法目的之一。2.增订主管机关辅导监督食品业者自主管理的职责。3.强化条文中食品安全角色。4.复方食品添加物应登录成分并检附风险评估报告书。5.检验机构与验证机构的利益回避。6.小规模的食品业者,得以合聘或委任的方式,配置食品技师。消毒液人员洗手消毒作业指导书 目的 生产前进入洁区的人员进行洗手,消毒,更衣,换鞋以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职责 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2更衣室负责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车间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对人员的卫生管理是有效的。 内容 1车间门口检查 非车间生产及管理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不准进入洗手除菌液 www.wdsol.com>7.建立食品品名身分标准。8.增订食品业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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