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4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于5月1日发布了制定《餐饮店卫生等级指定及运营管理规定》相关告示,该规定将于5月19日正式实施。
该规定根据餐饮店卫生等级指定申请手续费由国家全额承担的规定,为使预算有效运营并为其他营业者提供平等机遇,对于接受卫生等级指定的营业者,自接受指定之日起满6个月的情况与最终收到等级保留通知的营业者满6个月的情况才可进行指定申请。
告示还规定了卫生水平评估的评估标准及指定方法,总分在85分以上时才可被指定该等级。
另外,为高效地进行等级制指定,引入了希望等级制,由申请人自我评估希望等级(非常优秀、优秀、良好)的评估项目,完善不足部分后再进行指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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