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卫生部公告要求杜绝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违法行为-食品,卫生部,命名,剂型,擅自,产品,气体,行政部门,药品名称,违法行为,单位,卫生,消毒液,公告,杜绝,生产工艺,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违法,批准 针对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使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等违法行为,卫生部近日专门发布公告,要求强化相应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以杜绝此类现象。消费者如发现这种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
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仿冒药品生产经营 食品的违法问题包括:擅自使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如《板蓝根××、清开灵××》等;非法添加药物原料;消毒液我国自八十年代引进国外二氧化氯产品并开始研究其生产工艺以来,经过十几年的时间,不仅有了国产二氧化氯产品,而且生产工艺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二氧化氯作为氧化消毒剂的问题出也有了相当的认识和应用。随着产品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产品剂型的发展,目前已有二氧化氯发生器、稳定性二氧化氯、以及片剂等固态二氧化氯产品。现将用于消毒的二氧化氯剂型情况综述如下。 二氧化氯发生器 1二氧化氯的性质和制备 二氧化氯是氯的氧化物,具有与氯气类似的刺激性气味,分子式ClO2,分子量6457,熔点-59°C,沸点11°C,在室温下以气体形式存在,为一种黄绿色气体。浓度增加时,颜色变为橙红色,气体二氧化氯极不稳定洗手除菌液 www.wdsol.com>夸大宣传,暗示具有治疗作用。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食品零售市场秩序,还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公告提出,食品生产单位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命名其生产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不得购入、贮存、陈列和销售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
卫生部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审批食品,也不得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栏中擅自增加除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以外的特定的食品名称。
卫生食品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