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网站消息,10月14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修订后的《饲料卫生标准》正式发布,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规定了各类有毒有害污染物在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
新版《饲料卫生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坚持贯彻《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以无机污染物、真菌毒素等为重点,全面规定了各类有毒有害污染物在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为从源头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再加一道《新保险》,标志着我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进入了更加严格的新阶段。
新版《饲料卫生标准》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污染物项目,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项目增至无机污染物、天然植物毒素、真菌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和微生物等5类24个,涵盖技术指标164个,其中80%达到全球最严的欧盟标准水平;二是扩大了适用
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农业部全面梳理修订饲料管理规章,对饲料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适应行业管理新要求,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充分借鉴国外法规、标准和饲料企业内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行业监测数据、企业检测数据,运用风险评估手段历时5年完成了《饲料卫生标准》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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