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韩国通报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定-消毒液,消毒,清洗,食品添加剂,器具,韩国,通报,标准,残留,修订,耐热,表面,卫生,库克,感官,冲洗,世贸组织,食品药品,步骤
9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向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SPS)机构,提交有关修改本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定通报(G/SPS/N/KOR/548),受影响地区为韩国所有贸易伙伴。本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生效日期未发布。通报主要内容有4个方面:
1. 新建立食品添加剂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标准和规定;
2. 修订二氧化碳、二氧化硅、β葡聚糖酶、库克(Kuk)4种食品添加剂定义;
3. 修订17种食品添加剂特定的确认和纯度检测方法;
4. 修订12种食品添加剂标准。
消毒液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换鞋室、更衣室、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6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5步骤操作。 4生产前的清洗消毒 1每日开工前,耐热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热水消毒3分钟,不耐热的工器具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分钟以上后用自来水冲洗消毒液残留。 2生产前开启电子灭菌灯2小时,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 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重复1步骤操作。 5生产加工间歇的清洗消毒 1每连续工作4小时,必须对设备、设施和工器具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执行。 2内包装人员每工作4小时,用75%酒精对手喷雾消毒一次洗手除菌液 www.wdsol.com>
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食品添加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