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月3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 为加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前日,省卫生计生委转发了国家卫计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监督规范》要求,今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拒绝、阻挠、干涉监督检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处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餐具、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将向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监督规范》明确,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今后,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对本行政区域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全项目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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