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卫生部: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可添加牛初乳-消毒液,食品,卫生部,牛初乳,配方,乳制品,消毒剂,婴幼儿,指导书,配制,婴儿,添加,验收,进口,生产,管理,车间,类食品 卫生部明确要求,从今年9月1日开始,消毒液相关记录 1加工人员进入车间检查记录 2加工过程中人员出入车间台帐 消毒液验收、配制、使用作业指导书 目的 规范消毒剂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消毒效果,防止对食品和食品接触面的污染。 职责 1采购员负责采购有合格证明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消毒剂。 2质检员负责消毒剂的验收、配制。 3质检科负责本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消毒液的验收、配制和使用的管理洗手除菌液 www.wdsol.com>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
早在今年四月,卫生部就指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日前,卫生部进一步明确不得使用牛初乳的范围,即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同时强调,这一要求将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不过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仍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据了解,国内市场上的牛初乳产品最早是从新西兰进口。在牛初乳主要进口来源国,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至4个月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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