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促进大脑发育""有益视力"……婴儿配方食品标签中这类常见字眼或将被禁止。卫生部4日公布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强调,不应对0至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及功能声称。
特殊膳食用食品,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或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定膳食需求而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低能量配方食品等。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征求意见稿称,符合条件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对能量或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或功能声称。但是,0-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除外。
据参与起草工作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韩军花介绍,该要求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的要求。我国发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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