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7日,韩国食品农业林业渔业部发布通报,畜产品(牛肉、猪肉、鸡肉)、大米和韩国泡菜的饭店强制性执行原产地标签。
具体如下: 1. 依照《食品卫生法案》,韩国政府已经在服务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经营畜产品(牛肉、猪肉、鸡肉)、大米和韩国泡菜的饭店强制性执行原产地标签。 2. 最近食品农业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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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7日,韩国食品农业林业渔业部发布通报,畜产品(牛肉、猪肉、鸡肉)、大米和韩国泡菜的饭店强制性执行原产地标签。
具体如下: 1. 依照《食品卫生法案》,韩国政府已经在服务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经营畜产品(牛肉、猪肉、鸡肉)、大米和韩国泡菜的饭店强制性执行原产地标签。 2. 最近食品农业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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