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刘志勇)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控烟办发布了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这是该市首次针对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和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情况开展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学校周围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不足三成商家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超七成有吸烟习惯的学生,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者将会被处以3万元罚款。2017年3月~4月,深圳市控烟办委托市慢病中心,针对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点及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情况开展首次专项调查,同时也调查了中小学生烟草流行情况。此次调查随机抽取该市72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作为对象,通过暗访形式调查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173处烟草销售点,还通过匿名问卷的形式,调查了5611名四年级以上中小学生的相关情况。
在随机抽取的72所学校中,有93.1%的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存在烟草销售点,共有173处;其中76.3%未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69.6%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而该市在《条例》中明确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这两种标识。
对学生吸烟情况调查发现,有6.8%的学生吸过烟,其中超过一半的人为自己购买,30%左右的人是朋友或者同学给的,说明深圳青少年烟草获得门槛依然很低,且同伴吸烟的影响较为明显。而他们买烟时,有7.4%的人表示每次都会被问年龄,71.1%的人从来不会被问年龄;仅22.3%曾因未成年而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