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0~14岁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基本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责编:许晓华、杨迪)安徽省淮北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0~14岁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基本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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