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管理办法》,在“三重保障”的基础上,又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了“第四重保障”,并同步纳入“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比例将再提高十个百分点,达到全部医疗费用的95%左右。
为使此政策为群众所知晓,使广大参保群众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11月13日上午,石市在灵寿县中山公园举办了“石家庄市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启动仪式”。
石市人社局局长王德庆对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基本情况进行介绍,指出“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与原有“三重保障”相比,实现了“三个提升”,一是覆盖范围更广。将石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脱贫不脱政策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救助更加精准。对起付标准的设定,既充分考虑建档立卡人员经济承受能力,又避免“无限制兜底”。三是减负更加有力。首次把经过“三重保障”报销后自付部分、省内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危重抢救病种、特殊规定病种)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费列入保障范围,总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5%,可以充分避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发生。(记者 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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