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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今日发布并施行《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该规定指出,一、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消毒液次氯酸杀菌效果HOCI和CIO-的杀菌活性取决于浓度、作用时间和作用温度。如果让杆状菌属的芽孢达到999%的灭活,采用其必要的杀菌剂的浓度和作用时间相乘得到的浓度时间积(CT值)来进行比较研究。指出,CIO-具有很强的洗净能力,而HOCI具有很强的除菌效果。关于该项研究结论可见Satoshi FUKUZAKI于2007年发表的研究论文。文章中运用Chick-Watson定律来确定对荧光假单胞菌(P,fluorescens)的灭活率洗手除菌液 www.wdsol.com>为每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三、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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