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磊
晨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今年前5个月,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犯罪的嫌疑人10人,主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等5种罪名。为此,上海市检察院制订了《关于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检察机关重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服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立案决定的投诉线索的办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确保打击犯罪的效果和效率。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防止漏罪、漏犯,对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要通过追加逮捕、建议直诉、追加起诉等,防止执法不公,防止犯罪嫌疑人毁证、逃跑、串供。
检察机关还将重视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对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认真查办,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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