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卫生部关于公示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公示,残留,指导书,购入,卫生部,委员会,兽药,准确,消毒液,配制,质检,浓度,农药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业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对委员人选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10-68792408)或邮件(food@moh.gov.cn)向我部反映,反映者应署实名并留联系电话。
附件:1.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doc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资格要求.doc
消毒液质检科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贯彻 2化验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作业要点 l接到消毒剂购入通知,必须及时有效地采集购入消毒剂样品。 2及时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测定; 3做好采样登记,检测原始记录。 4及时准确地将结果报质检科,并在消毒剂存放容器上准确标识。 5对标准溶液应预先,准确标定,并加贴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应有标准液名称、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标识要正确清晰。 6检测结果需如实记录洗手除菌液 www.wdsol.com>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卫生部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