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猪场发生口蹄疫或疑似口蹄疫时,必须按“早、快、严、小”原则,采取得力的紧急措施,尽快将口蹄疫消灭在萌芽状态。
1.饲养员或工作人员发现可疑患猪时,不能离开本栋猪舍,应先就地消毒好自身的手及水鞋,呼唤其它猪舍的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向兽医报告;确认为口蹄疫病猪后,及早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2.立即严格封锁疫场,发病期间禁止向外出售任何猪只。本生产线饲养员各就各位,不得到其它猪舍工作(串仓),并立即使用对病毒效果较好的消毒剂对猪舍、猪群、生产区内的主要通道进行严格消毒,可用“复合醛”、氯或碘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如果使用复合醛,可按1:250的比例稀释,每天对疫区及疫区附近外部环境进行6次严格消毒,发病1O天内可按1:250稀释,1O天后可按1:5O0稀释进行消毒,每天对疫区及疫区附近外部环境进行6次严格消毒,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猪舍外围的消毒工作;猪场生活管理区应每天消毒1次。
3.用隔离物(如塑料薄膜)将整栋猪舍围成3个区域,即疫点、准疫点、准健康区,疫点、准疫点、准健康区按下列要求界定和进行消毒工作。疫点:发病猪栏左右2个猪栏及发病猪栏对面3个栏,合计6个猪栏,要求每3-4小时消毒1次。准疫点:同栋猪舍内除疫点外的其它猪栏,每天消毒4~5次。准健康区:与发病猪舍相邻的猪舍,每天消毒2~3次。其它猪舍每天消毒1次。使用0.5%复合醛或过氧乙酸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以起到空间消毒作用,由于过氧乙酸对金属水管的腐蚀性强,每次消毒完毕后,应马上用清水冲洗喷雾机械的水管。
4.扑杀病猪是控制口蹄疫传播的关键措施。可采用电击、注射敌敌畏等有机磷剂方式扑杀患病猪,扑杀后病猪尸体用不漏水的双层塑料薄膜包装捆绑,用高浓度的消毒液泼洗整个猪栏及尸体。参与扑杀和包裹死猪的人员应戴帽、口罩及手套。在做完消毒工作后应换下所有衣服、帽、口罩及手套,并放于高浓度的消毒液(1:200的活性氯)内浸泡消毒。病猪尸体可移至猪栏内露天外(运动场)就地浇上柴油烧毁,但应注意安全,慎防发生火灾。也可将病猪尸体深埋处理,应预先安排人员挖好深坑,坑深度应在3米以上,事先应选好运猪路线,由疫点内的工作人员负责搬运死猪,运至已挖好的深坑内深埋,坑内先铺一层10厘米左右的含氯消毒剂,深埋每一层死猪后,再铺一层消毒剂。运输死猪经过的主要通道及猪舍之间的空地均应进行严格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