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中心幼儿园安全教育温馨提示
暑假快到了,假期安全家长更要关注.为了加强共同配合安全教育工作,积极按照市、区教育局安全教育工作要求,特此提醒家长严格执行“五个不”的规定:1、中小幼儿园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不会游泳的家长和老师的带领下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5、不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
警示案例:
2007年5月21日早上7:40,龙城街道爱华学校熊某上学途中在深惠公路人行道上被一搅拌车撞倒身亡。
2007年6月24日中午,平湖街道爱文学校三年级女学生吴某和冉某结伴外出玩耍,不慎跌落一个人工水坑,两人遇溺身亡。
2007年6月24日下午,坪山街道培英学校四年级学生刘某结伴另外两个学生到坪山河边玩,刘某下水游泳溺水死亡。
以上事故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请家长朋友们一定在假期里关注孩子安全,不可|儿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为了最大限度的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普及交通、防溺水、防台风暴雨、防雷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龙岗区教育局专门编制了一部安全教育宣传片,内容形象、具体、生动,能够有针对性地教育中小学生珍爱生命、注意安全。大鹏播放时间从6月20日至7月20日,晚上20:00,20:30在翡翠台播放两次,敬请提醒孩子们收看。
深圳市大鹏中心幼儿园
20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