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期通常是在十一、十二岁至十四、十五岁。该时期的少年身心方面虽不成熟但有剧烈的变化,如身高猛长,第二性征越来越明显,经验和能力飞快增长,摆脱成人监护的愿望异常强烈,因而与成人视他们为不成熟产生矛盾,表现出反抗心理和行为。它是青少年发展过程中独立性倾向最明显的时期。
反抗期是指在少年期的孩子身高增长很快,从童年型向成年型接近,青春发育的剧变使他们的第二性征越来越明显; 他们的经验和能力都在飞快地增长。这些变化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已长大,要求周围人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对待自己,尊重他们的感情和观点。他们渴望独立地参与社会活动,享有与成人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但他们事实上又不成熟,其生理发育过程尚未完成,心理方面也还保留着许多童年期的特征,情绪也不稳定。他们渴望积极地干预生活,但想法往往片面,也缺乏成人深思熟虑的计划能力。他们喜欢交朋友,但常常不能确立正确的择友标准。正因如此,成人往往认为他们还是儿童,不成熟,与他们对自己的看法发生矛盾冲突。在矛盾冲突中,少年常常表现出反抗心理和行为。例如,在态度上表现孤独、冷漠、与人疏远,对团体规范或家庭、学校的要求表现出抗拒倾向等。但反抗期并非人类的普遍现象,有很大的个体差异,并且不同文化层次间也有所不同。
反抗期指青春期开始前的一段时期;这一时期的儿童正经历着生理、心理两方面的剧烈变化,往往导致身心失衡,但他们本人乃至其周围的成人(如父母、老师等)对此一般并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这个时候父母应要和孩子像朋友一样沟通。真正关心自己的孩子就要做到能够与孩子换位思考,经常关注孩子的感受。在某些事情上做错了要给予他更正,正确的引导孩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