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喻文苏 特约记者范川)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社区医院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条件具备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创建。原则上服务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为社区医院。
《通知》强调,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强化临床、医技等科室设置,开展临床诊疗技术能力培训,支持上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专家门诊、全专联合门诊、特色科室,可设立心理咨询门诊。
据悉,社区医院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与医联体(医共体)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要求发挥社区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社区医院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四个中心”。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试点机构根据实际的诊疗项目,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在试点机构就诊可开具不超过2个月的长期药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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