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叶龙杰
开栏的话
数据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战略资源,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利用数据,也越发成为信息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近日发布,本报开设“读数字看变化”专栏,以图文及新媒体等融合传播手段,从数据中梳理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变化的脉络,以期对当下或未来发展有所启示。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按可比价格计算,2019年我国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上涨2.7%和2.1%,次均费用涨幅连续4年控制在4%以内。
数据是民生的一面镜子,也是老百姓看病就医感受的归纳和总结。连续4年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增幅低于4%,意味着什么?
不合理增长是改革的对象
2009年,根据原卫生部公布的《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52.0元、增长9.9%,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5684.1元、增长8.6%。当年,我国GDP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2%。
为此,200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启动了新一轮医改。
由此,“价廉”作为一项目标,成为破解看病贵的主要途径之一。“此后,关于‘价廉’的提法不断弱化,原因一方面在于社会各界越来越认识到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合理水平,另一方面新诊疗技术手段、新开发药品、医疗服务条件的升级等也不可避免带来合理的费用增长。”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表示,在此后医改的进程中,“价廉”的目标逐步明确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不合理增长是改革的对象。2012年,福建省三明市启动改革,改革的背景是该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的医药总收入从2005年的6.49亿元增长到2010年14.33亿元,5年增长120.91%;2016年,某省原卫生计生委发布《16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16家省属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平均为15.93%,高于2015年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全省医疗费用增长率为9.14%),平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控制目标,因此仍需加大力度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
“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的同时还导致了使用数量上的虚高,这个双重浪费的程度占医药总费用的30%~50%。”三明医改操盘手、福建省医保局原局长詹积富表示,医药收入增幅过高和结构不合理,使得财政不能承受、群众看病负担过重,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
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手段
医疗费用增长指标的变动,已然成为医改成效的“晴雨表”。而“晴雨表”的公布,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触及实际利益调整的系统工程,是医改意志的表达,综合运用了市场、行政等手段。
2017年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卫生计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和量化区域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并落实到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定期对各地医药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核定、院长评聘等挂钩,对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暂停其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设备配备等资格,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资金补助、项目安排,并追究医院院长相应的管理责任。”
“控费目标”为多少?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就给出了答案:我国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在国家层面的要求下,地方政府也纷纷行动。2016年年底,广东省出台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明确“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药占比(即病人看病过程中,买药的花费占总花费的比例)要控制在三成以内”;2017年9月,河北省发文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并按照分级、属地、分类的原则,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2017年年底,四川省印发的《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称,目前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13.15%,与国家10%要求目标差距较大。为此,医疗控费工作必须纳入年度公立医院目标考核,并将公立医院院长控费管理工作纳入院长年度绩效和任期考核,加大分值比重……
从费用监测入手,以倒逼问责为压力,围绕着医疗费用增幅的指标,一场涉及医院内部管理、医保支付方式、药品招采、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在各地取得了重大进展。以北京市为例,在推行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后,2019年年底的数据显示,改革以来该市的门急诊次均费用、出院例均费用分别增长0.9%、2.6%,是近15年以来费用增长幅度最低的一段时期。
要持续关注增长幅度的变动
各地的成效,汇集成了历年卫生健康事业统计公报上的数据。
詹积富表示,根据可比价格,我国公立医院次均费用涨幅连续4年控制在4%以内,结合历年来我国CPI的涨幅基本在3%左右,“总体推测医疗费用涨幅是稳定合理的,以后要持续关注增长幅度是否会出现大的变动。医改仍是一场不能停歇的斗争。”
根据《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7.2亿人次,比上年增加4.1亿人次,增长4.9%。“相比2009年,如今群众对‘看病贵’的忧虑感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缓解。”毛宗福表示,在看到次均医疗费用涨幅渐趋合理的同时,也要关注诊疗人次的上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缓慢所带来的实质医疗总费用上升。
根据2018年年底全国人大公布的相关调研报告,我国对公立医院投入总体偏少,财政补助收入占公立医院收入的比重平均不到10%,一些大型三甲医院甚至不到3%,近年来公立医院收不抵支现象比较严重。“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许多公立医院的资金流吃紧、收入减少,在生存压力下是否会在合理诊疗上放开口子,需要密切关注和警惕。”毛宗福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上公益属性的短板,改变政府对于公立医院保障不足、监管不力的状况,履行好规划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基本薪酬和保证医院提供公共服务必需的设施和条件,为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破除创收机制创造条件。”詹积富认为,数据的背后,反映的是老百姓看病就医的实际感受,更应兼顾医务人员的获得感。为此,需要提高政府、社会、个人卫生投入的使用效益,在保持合理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实现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报"或"健康报网 ** 电/讯"或带有健康报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