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喻文苏)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中的短板,为各行各业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适宜、职责明确、具备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基本知识技能的社会卫生员队伍。
据悉,该省规上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综合体)、大中小学校、养老院等特殊场所都将配备相对固定的社会卫生员。社会卫生员从本单位在岗职工中选定,应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和一定的卫生健康知识。
该省卫生健康委结合疫情防控和健康四川目标任务,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每年制定公布社会卫生员年度培训计划和分类培训大纲。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发动,整合辖区内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资源,落实培训经费、师资和场地。
县级疾控中心负责辖区社会卫生员线下与线上培训,线下培训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线上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和健康促进工作需要不定时安排。培训合格的由县级疾控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实行培训合格证书年度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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