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季)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共同做好定向医学生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
在定向医学生安置上,河南要求各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当地编制、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定向医学生的入编问题;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定向医学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定向医学生在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由定向单位给予保证,发放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河南要求各有关委托培养高校、定向单位认真做好定向医学生就业前教育、毕业鉴定等工作,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履行约定、扎根基层、报效国家。定向单位要将违约情况计入定向医学生人事档案并封存保管,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各地卫生健康、教育等行政部门要对违约人员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不得录用违约人员,已经录用的要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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