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方案》强调,将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政策落实到位,将符合条件的心理治疗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步加强康复医疗行为监管,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方案》对呼吸功能、心脏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的主要表现、评估方法和康复训练方法进行了规范。《方案》要求,以重症、危重症患者为重点康复人群,对不同病情、不同功能障碍的患者采取个体化康复治疗措施。康复治疗要早期介入,做好临床治疗阶段和出院后康复治疗的衔接,重视患者多器官、多系统功能和心理功能的综合康复;分级分类明确康复机构,开展对医务人员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尤其要注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康复的能力。
《方案》指出,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导;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需开展康复治疗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暂时覆盖不到的,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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