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柴羽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方案》指出,以旗县为主,统一管理,分级诊疗,定点救治,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
《方案》明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目标管理”的防治工作策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通过对有治疗意愿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实施救治,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方案》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定点医院成立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专项救治专家组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完善转诊制度,做好随访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治疗管理工作的评估;通过组织宣传动员,努力提高病区群众的知晓率,注重宣传专项治疗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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