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继才特约记者徐征)1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1月25日,为保障云南省抗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为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每人购买50万保险。
1月25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务工作人员保险保障服务协议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将向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无偿提供特定疾病风险保障。被列为保险人的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人员,具体包括医、药、技、护等工作人员、疾病防控工作人员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协议,首次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卫生人员可获得一次性保险金200000元/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导致身故的,可在200000元/人保险金的基础上,再获保险金300000元/人,合计最高获保险金500000元/人。
根据协议,首次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卫生人员可获得一次性保险金200000元/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导致身故的,可在200000元/人保险金的基础上,再获保险金300000元/人,合计最高获保险金500000元/人。保险期间为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并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导表示,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处于疫情防控第一线,始终暴露在疫情威胁之下,为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投保是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切身利益的必要之举。
被列为保险人的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人员,具体包括医、药、技、护等工作人员、疾病防控工作人员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协议,首次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卫生人员可获得一次性保险金200000元/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导致身故的,可在200000元/人保险金的基础上,再获保险金300000元/人,合计最高获保险金500000元/人。
保险期间为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并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导表示,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处于疫情防控第一线,始终暴露在疫情威胁之下,为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投保是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切身利益的必要之举。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报"或"健康报网 ** 电/讯"或带有健康报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