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疫情情况,2020年1月25日9时,天津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增至9例。
第9例患者杜某某,男,57岁,居住在河东区,1月17日从武汉到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天津市第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该患者与天津市第3例确诊病例黄某是密切接触者。
此前天津市确诊的8例患者情况如下:
第1例,郑某某,女,59岁,居住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有武汉旅游史。1月14日发病,先后于西青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例,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河东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有武汉出差史。1月18日发病,先后于市中研院附属医院、武警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病情较前加重,仍为重症病例,生命体征平稳。
第3例,黄某某,女,68岁,居住于南开区,在武汉工作。1月14日发病,先后于市人民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4例,余某某,男,40岁,居住于和平区,有武汉工作史。1月14日发病,先后就诊于湖北省人民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市海河医院,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5例,陈某某,男,46岁,居住于河北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1月15日出现咽部不适,自1月17日先后到北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6例,石某,男,56岁,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居住于河北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3日到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4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7例,康某某,女,29岁,居住于滨海新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来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到市第五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8例,崔某,男,39岁,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至22日去过武汉,1月23日返回天津。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日到市第三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目前,天津市累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9例,其中男性6例,女性3例;重症7例,轻症2例;无危重病例。截至今日,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8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天津市民请行动起来 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疫情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启动一级响应机制,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23日,市防控指挥部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24日,根据应急预案,天津市自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市室内外聚集性活动,已全部取消。各活动主办单位正在做好善后工作。
天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向广大市民发出号召:
一、要落实一级响应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一是要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二是要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到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三是形成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四是要杜绝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拒不配合的,将依法处理。
三、从武汉回津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等。在到津14日内,每日早晚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或者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出入公共场所;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等状况的询问,并告知武汉旅居史和工作史。同时,应当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将武汉旅居史和工作史及时告知与自己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与武汉回津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应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与武汉回津人员的接触史。请做好家庭成员的防护,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最后,号召广大市民要坚定信心,相信科学,众志成城,团结协作,不信谣、不传谣,认真落实一级响应各项要求,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形成应对疫情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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