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该病毒首先在我国武汉被发现。目前,国家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在1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市级防控专家组组长、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顾清就市民关注的我市采取哪些阻断措施、市民如何进行自身防护等方面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顾清主任介绍,根据目前的资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存在部分人传人的现象。疫情发生后,我市围绕及时发现传染源、立即阻断传播途径、全力保护易感人群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一是做到早发现。对如果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的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进行排查、诊治。
二是全力阻断传播途径。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采取隔离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同时做好病家的消毒工作。
三是全力保护易感人群。因为对该病没有疫苗和有效药物治疗,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通过对车站、机场、港口等地区及全社会的宣传,告知广大群众凡是有武汉的旅行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的,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去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到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同时,做好健康生活方式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民众的健康意识。(健康报天津记者站 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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