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喻文苏 特约记者范川)日前,四川省委组织部、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原则上每千名服务人口设置1名~1.2名乡村医生。新配备的乡村医生应具备全日制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证上岗。各地可采用乡聘村用、乡派驻村、购买服务、公益岗位等方式,对在岗乡村医生实行一体化管理。
《措施》提出,科学制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将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符合条件的医疗岗位人员纳入培训;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的执业(助理)医师完成转岗培训。分批开展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措施》明确,力争引导300名左右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到全省艰苦边远地县(市、区)及县以下的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措施》指出,放宽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的县、乡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条件,支持基层采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大“县招乡用”推进力度。乡镇卫生院可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基层卫生人才激励基金,吸引优秀卫生人才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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