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宋琼芳 通讯员杨晓菲近日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上海市药事服务规范(试行)》和上海市首批相关疾病药物临床应用路径发布。这将为上海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南。
《上海市药事服务规范(试行)》包括临床药物治疗监测药学服务规范、医疗机构门急诊处方调剂规范、医疗机构住院处方调剂规范、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医疗机构住院临床药学服务规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处方审核规范6大板块,对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配置、住院临床药学、药学门诊和个体化用药等,从人员资质、服务内容和流程、质量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和要求,目标是实现药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据了解,上海市目前有2000余名审方药师可持证上岗,在门诊阶段对处方进行审核,助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主任钟明康介绍,《规范》将进一步推动药师队伍建设和药师激励机制建设,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同时助推药学服务模式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
此次发布的药物临床应用路径由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组织协调相关临床质控中心联合撰写,包括《脑梗死静脉溶栓治疗药物阿替普酶临床应用路径》《肺炎支原体肺炎抗菌药物及糖皮质激素药物临床应用路径》《骨科髋膝关节置换术围术期深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临床应用路径》《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方案治疗结直肠癌临床路径》《输卵管妊娠甲氨蝶呤药物临床应用路径》和《甲状腺相关性眼病激素治疗药物临床应用路径》。相关药物临床应用路径已于2017年制定并开始试点,目前已基本成熟,具备推广至全市的条件。
下一步,上海市将继续深化开展相关规范和临床路径的解读与培训,引导上海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和高质量药学服务,助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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