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许伟国)近日,海口市民、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王先生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时,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自动识别,为其免除了门诊挂号费和诊察费。
今年5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本经济特区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本经济特区内享受“三免”政策,即免交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和诊察费、免交进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参观游览门票费、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于2019年11月30日前,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开展“三免”人员免交门诊挂号费和诊察费的工作。截至目前,已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等多家公立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开展免交门诊挂号费和诊察费的优待服务。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报"或"健康报网 ** 电/讯"或带有健康报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