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甘贝贝)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9年9月~2020年12月,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将依据授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实行终身禁业。
“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据介绍,专项行动紧盯5项重点内容展开。一是确定办案重点,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二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三是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力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落实“处罚到人”。五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郑新俭还通报,2018年1月~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4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报"或"健康报网 ** 电/讯"或带有健康报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