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许文辉 通讯员韩雪)近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22种(类)药物实施重点监控,并列出了这些药品详细的适应证、证据说明、推荐意见、管理要求。
根据《通知》,山西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共有22个品种,是在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2018年年底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报的、使用金额前20位的辅助用药目录所形成的。对比国家目录,山西省重点监控目录增加了两个品种,分别是质子泵抑制剂和银杏叶提取物。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实行全过程管理,对目录药品的处方全部进行审核和点评,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全面规范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临床使用行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药品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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