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谢永莲近日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根据青海省《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全省大病救治病种达到30种,在国家27个病种基础上增加肝硬化、肝炎(乙肝、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3个病种。截至9月中旬,全省30种大病患病16480人,已救治16195人,大病救治率达98.27%。
据悉,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着力强化大病救治工作管理,实行分类定点管理。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确定临床路径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四定一加强”制度;由各市(州)、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扶贫、民政、医保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动态管理台账,救治一例销号一例;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相关部门建立双月通报制度和本级党委、政府定期汇报工作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定期通报全省工作进展;通过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驻村干部“双签约”等多种途径宣传“先住院后结算”、基本医保、民政救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和贫困人口商业保险等政策,使每个家庭有一个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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