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群)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医保局、扶贫办制发《宁夏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提出,通过实现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能力“三个一”、“三合格”、“三条线”,深入推进全区健康扶贫工作,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
《方案》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要求全面保障宁夏区域内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可及性,实现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每个贫困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村卫生室。按标准配备90%以上的基本设备,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方案》对贫困地区医疗技术人员提出“三合格”的基本要求:即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与此同时,《方案》按照服务能力“三条线”,要求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贫困县有1所县医院(中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能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低于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能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基本医疗。行政村卫生室能够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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