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梁卫峰 记者周垚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获悉,陕西省政府近日与该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政府签订了《陕西省地方病防治三年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20年地方病控制消除目标、总体要求、具体要求和评估方法,进一步夯实该省各市政府的地方病防治责任,确保到2020年实现《陕西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该省明确,到2020年,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要得到有效落实,基本消除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危害;贫困地方病患者要得到全面救治,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同时,在尊重患者意愿基础上,2019年年底,全部患者得到医疗救治,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随访。2019年年底,完成改水后水质仍不达标病区县整改任务和全部大骨节病病区县改水任务;到2020年年底,病区县90%以上村的改水工程要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019年,在病区县持续推广清洁能源;2020年年底,基本普及推广清洁能源,病区县达到地方性氟(砷)中毒控制(消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