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琳)近日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营养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营养食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8)》发布。《指南》将在重庆市中医院等35个首批试点单位进行为期3年的试行。
《指南》要求,中西医结合营养科应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门诊实行首诊医师或首诊营养师负责制,病房查房实行主诊医师或主诊营养师负责制。中西医结合营养科要负责为营养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提供营养诊疗、中医食疗与养生保健咨询,并为住院病人提供中医食疗膳食、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品等。
《指南》提出,到2020年,三级医院的营养食疗科至少配备两名营养医师,二级医院至少配备1名营养医师。同时,实施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营养食疗科所在医院应成立包括中医执业医师、西医执业医师、护士、药剂师、中药师等人员组成的中西医结合营养协作组,各类人员以专职或兼职方式参与临床营养业务。
据了解,《指南》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营养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全国50多家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综合医院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