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薛寒 周垚近日从陕西省卫生部门获悉,该省发出通知,对全省常住居民Ⅱ度、Ⅲ度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等地方病患者,要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健康档案和救治台账,针对同意治疗的患者,完成不少于80%的治疗任务;2019年年底前,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让患者全部得到医疗救治并纳入慢病管理。
按照规定,陕西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统一管理。对经过筛查且符合手术指征的地方病患者,将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和手术自愿原则,开展手术治疗工作。同时,按照分级诊疗原则,该省要求各市、县要指定1所~2所地方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救治工作台账、跟踪管理。该省省级地方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为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4家。
据介绍,目前,对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该省暂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报销。该省要求县(区)卫生计生局安排专人负责,对于所有纳入严重地方病管理的患者,特别是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按照治疗台账、慢性服药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管理,并及时在全省严重地方病患者管理系统内填报治疗信息,救治完成后予以销号。
记者了解到,该省将对地方病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救治工作不力的地市、单位,年底一律取消先进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