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阎红 通讯员车晨菲近日从辽宁省卫生部门获悉,今年该省将进一步开展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符合条件的贫困患儿可申领最高补助额度3万元。
2017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实施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截至2018年4月底,已为215名患儿争取到救助款近200万元。今年,该省持续开展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单位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和全省14个地市的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0~14周岁(含)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患儿;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不少于3000元;患儿所在地区医保比例在90%以下。救助病种包括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48种病种和其他遗传代谢病病种30类等。救助标准划分4档,最高可申领1万元的救助金。
对于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救助病种包括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等6类72种疾病。救助对象需为18周岁以下(含)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并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