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刘志勇)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消息称,今年5月~10月,该局共派出36个检查组,组织检查员197人次,对所有在产的36家疫苗生产企业开展了巡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物料系统、数据可靠性等情况,巡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在近日举行的2019年疫苗生产企业巡查工作整改推进会上,来自全国46家疫苗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参加了《疫苗管理法》知识考试,北京、辽宁等16个省(市)药品监管部门与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签署了落实整改和加强监管责任书。
整改推进会要求,疫苗生产企业要加强生产质量管理,建立疫苗研发、生产、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不断提升上市后疫苗产品风险监测和防控能力,落实产品追溯召回和补偿救济责任。要加强疫苗的供应保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组织开展正常生产,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市场提供疫苗;对于供应紧张或短缺的疫苗,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市场供应量,切实履行停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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