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阎红 通讯员车晨菲)为做好精准健康扶贫工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负担,辽宁省盘锦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制订了《盘锦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专项救治工作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等21种大病患者。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中,市级定点医院为盘锦市中心医院;县级定点医院为盘山县医院和大洼区人民医院。《方案》还明确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21种大病临床路径。
《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政策优势,减少救治对象自付费用。对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救治对象,通过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资金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