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陕西省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将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将逐步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将实现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智慧精准,“互联网+医疗健康”成为社会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意见》明确,该省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健康咨询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到2019年,省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省内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意见》指出,该省将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基于电子监管码的疫苗全程追溯体系,优化预防接种和儿童管理服务;鼓励利用可穿戴设备获取生命体征数据,为孕产妇、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监测与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网上签约服务,开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为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条件成熟的公立医疗机构推广智慧药房,将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衔接,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
《意见》还指出,该省将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和智能化医学设备,实现快速、便捷、精准、智能的医疗健康服务。到2020年,陕西省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覆盖一半以上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