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佳)日前,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将学生性侵害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进行前置考察。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各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