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近日发布《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据悉,卫生部将对已审批的340种新资源食品按新《办法》清理。
该《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人,
新《办法》将原审批具体食品产品改为审批食品原料或成分,取消了批准证书,将审批新资源食品(包括相关内容)的形式改为以名单形式向社会公告,与公告名单实质等同的新资源食品产品不必再行申请。
同时,新《办法》简化了新资源食品的审批程序,参照《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程序》中关于新产品审批的有关规定,需经过初步技术审查、评估委员会审查和行政审查等环节。即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所有检测报告,而是根据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审情况补充相应资料,既保证了评审的科学性,也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测。
新《办法》要求,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的企业必须遵守卫生部公告名单中规定的内容,保证其生产和使用的新资源食品与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同时要建立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制度,发生使用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此外,新《办法》对新资源食品标签除了需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签的标准要求外,还强调了新资源食品名称及内容要与卫生部公告内容一致;并规定禁止宣传或暗示产品的疗效及保健作用,以区别于药品和保健食品。
中国卫生食品卫生管理保健新资源食品转基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