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州发生两起超市糕饼夹杂异物,误伤消费者的事件,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市消协指出,食品发生问题,超市有义务对消费者负责。
不久前,司机蒋先生在超市购买了—包鸡仔饼,生产厂家为东莞联鑫食品厂。 正是这包鸡仔饼让蒋先生遇上了大麻烦,才吃了没几口,他在咽的时候,感觉到咽喉部十分疼痛。蒋先生以为吃了什么有毒食品,急忙用尽全力将带着血迹的食物吐出,原来蒋先生的咽喉、舌头已经被不明物体刮破,血流不止。经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生检查,诊断出蒋先生咽喉部、舌头为玻璃轻度刮伤。由于舌头刮伤严重,还缝了三针。住院冶疗了12天后,蒋先生才基本治愈。据了解,类似超市食品给消费者造成的麻烦事,近来在全州县已发生过多次。5月29日,全州火车站职工老曹吃萨琪玛时,吃到一小块玻璃片。
吃饼干造成如此伤害,蒋先生非常气愤,要求厂家和超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但是多次去函及电话联系,厂家一直拒绝来人协商解决问题。消协组织超市与蒋先生两次调解,最终超市答应先行负责赔偿蒋先生治疗费792元,误工费和营养费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这两起事件时,超市老板都说:如果消费者在吃糕饼时,能够小心些,细嚼慢咽,就没有事了。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发生这种事故,问题完全在于超市和食品加工厂家不注意原料检查,或是在加工时使—些杂物混在其中。超市食品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超市和厂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