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食便函〔2009〕287号
各有关单位:
全国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卫生组2009年第三次食品添加剂评审会议审核通过了部分同意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们,截止日期2009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10-87776914 87720035(兼传真)
电子邮件:gb2760@gmail.com
附件: 2009年第三次食品添加剂评审会议同意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第三次食品添加剂评审会议通过的扩大使用范围
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序号
名称
类别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分类
最大使用量(g/kg)
1.
聚甘油脂肪酸酯
乳化剂
12.0
调味品(用于油炸食品、膨化食品)
10.0
2.
焦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5.0
08.03.10
其他肉及肉制品(仅限速冻肉丸)
09.02.03
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
3.
六偏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5.0
08.03.10
其他肉及肉制品(仅限速冻肉丸)
09.02.03
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
4.
磷酸氢钙
稳定剂和凝固剂
05.02.08
胶基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5.
三聚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5.0
08.03.10
其他肉及肉制品(仅限速冻肉丸)
09.02.03
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
6.
三聚磷酸钠
水份保持剂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
1.5
7.
碳酸钾
酸度调节剂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
60.0
8.
脱氢乙酸钠
防腐剂
04.02.02.03
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
0.3
卫生监督审核征求意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