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管理是指以被管理者(主要指老师)的自我管理为中心,结合园长等他人的管理,引导教师在形成积极的自我发展意识的基础上发展主体性的过程。具体表现管理者的以下特征: 1、 开发管理的发展性功能 长期以来,管理的解释一词没有一个规定的定义解释,但作为幼儿园教师的管理往往被作为独立于教师、课程之外的活动。作为幼儿园园长对教师的管理,首先,管理者必须在必要的规章制度约束规范的前提下,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给教师创造一定的空间,授教师相应的决策权,支持教师大胆创新,同时幼儿园园长放下位子,深入教学实践课程活动中与教师互动,商讨教育活动进程,参与课程活动进程和活动设计。观察、帮助教师学会判断教育行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这样才使教师在课程管理有更大的自主空间,教师的能动性创造性才能释放出来,不仅教师获得成长,同时园长也获得自身的发展。 2、 以教师自我管理为中心 教师在原自我管理的认识上,依据自身认可管理的准则对自己所组织的课程管理活动作出的认识和判断。一般教师的认识都是认为上一次课的管理,评价的结果都是由园长和教师的商讨制订的,也可以说由园长一个人说的算,但是其关键必须为教师认可和接收。 3、 园长的管理和教师的自我管理必须协调一致 教师的自我管理不是没有标准的管理,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园长的管理是必要的。园长每开一次会或提出各种管理要求和标准都可以使教师客观、清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状况,自己工作的不足,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教师本身的自我管理可以使园长对幼儿园的工作了解更全面具体,但园长的管理只有为教师所接受并最终转化为教师自我管理的标准时,才能真正成为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因素。当然,它并不意味着园长必须一味迎合教师的自我管理、评价,而是表明园长需要了解教师的现状和需求,求得与教师自我管理的协调一致。 总之,无论教师的自我管理和园长的管理都是平等的主体。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种“交互主体”的关系,管理过程是一种民主参与、协商和交往的过程。基于这种情况下,才使幼儿园变得更丰富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