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消快讯
卫消网:辽宁出台放射危害评价中介行标_健康报-行政部门-评价-辽宁省-
2019-08-28  浏览:235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新国学教育概览|新国学精神|明学与明品生活 |
核心提示:辽宁出台放射危害评价中介行标-健康报,评价,行政部门,辽宁省,执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健康,授权,危害,规范,公示,出台,书面,注明,依法,来源

(记者阎红 特约记者车晨菲)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出台了《辽宁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

《规范标准》规定,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公示委托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以及执业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执业记录制度,并对记录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中介机构执行本规范标准情况的随机抽查。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开展评价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转包评价项目的、未按照卫生标准及要求开展评价的,受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拒绝、阻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中介机构,将被列入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报"或"健康报网 ** 电/讯"或带有健康报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