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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展开_职业病-用人单位-限期-专项-
2019-06-24  浏览: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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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金伟)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用人单位,处罚、停产、纳入黑名单管理;对于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用人单位,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执法的重点内容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通知》明确,专项执法共分3步,今年6月~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今年8月~明年7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对规定范围内的矿山、冶金企业、建材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明年8月~11月为总结评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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