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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云南优化手工报销流程_垫付-报销-异地-参保-
2018-10-23  浏览: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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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陆继才)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云南省优化省本级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经办流程通知》提出,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质量,确保人工报销医疗费用顺利、便捷、快速,省去人工报销医疗费用烦心事,减轻参保人就医垫付压力。

《通知》指出,云南省已经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异地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不再全额垫付医疗费。但特殊情况导致患者无法实现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必须经手工报销,给患者带来不便。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参保人经过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社会保障卡或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故障等原因,没有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致使需要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二是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

《通知》规定,手工报销材料提交齐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拨付。为方便参保人及时收到报销费用,省医保中心提供3种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拨付渠道。一是报销费用直接划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二代)金融账户。二是报销费用直接划入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三是参保人可选择报销费用拨付给参保单位,再由参保单位发放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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