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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_农业部-家禽-消毒液-禽类-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4  浏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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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861号

    鉴于匈牙利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匈牙利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消毒液洗手:湿手,滴上皂液,两手反复搓洗,然后在感应水笼头下冲洗干净。 4更衣:先戴好帽子,前部头发不得外露,穿工作服全部头发不外露,戴口罩。 5手在50PPM消毒液浸泡2分钟以上,手碗以下部分应全部浸在消毒液中。 6在感应水笼头下冲洗去手的消毒液后,并用干手纸擦干方可进入加工场所。 7手消毒后,如有污染,必须重复4、5—4、6程序。 8人员的卫生情况应记录在记录表中。 9生产期间,其它人员,如检验人员、检查人员、参观人员等进入,必须按1-7执行。洗手除菌液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匈牙利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加工。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674号中针对匈牙利家禽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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